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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赣州两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 发布时间:1970-01-01
  • 编辑:韩倩
  • 来源:今视网

  3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批准,南昌、赣州两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并要求省里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据悉,此次全国共有30个城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据了解,南昌、赣州将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

  同时,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各示范城市要大力发展农业、制造业、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民生领域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要把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制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

  而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式批准深圳创建首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截止目前,全国共有53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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