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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存隐患 经营需业委会证明

  • 发布时间:1970-01-01
  • 编辑:黄志
  • 来源:长沙晚报

  连日来,记者走访长沙多个小区发现,住改商的弊端并非油烟污染、噪音扰民这么简单,经营场所普遍证照不全、电梯运货挤占公共空间、门禁不关带来的安全隐患,也让不少住户忧心忡忡。

  车站北路的万象新天,业主向女士说,由于小区周边有不少写字楼,几乎每栋楼里都有私房菜馆。在向女士的指点下,记者来到位于3栋8楼的一家私房菜馆,刚出电梯门就闻到了油烟味。住在饭馆楼上的彭大爷不堪其扰:“我们家窗户几乎常年不开。不管是运食材,还是运潲水,都是走电梯,搞得邋遢死了。”另有住户说,一到饭点,来往食客多起来,电梯就非常拥堵。

  芙蓉区的上河国际花园、西子花苑临街住宅的窗户上,画室、礼品回收、艺术工作室等广告牌分外醒目,一家政公司还在阳台上挂起两米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广告。

  记者按图索骥,找到了楼内一家淘宝培训店。这是一间50余平方米的一室一厅,老板廖先生说,选择在这里租房子,就是看中它楼层低,方便打广告。

  该小区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坦言:“这些在住宅楼里做生意的,多是出租户,很少办齐手续。”

  虽然物业没有执法权,但对于住改商,物业并非没有作为。西子商业中心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不会去干预合法经营的住户,但遇到不合法经营的住户,他们会将其清走或报警。

  西子商业中心的物业费公示牌上,明示了“用于办公的加收100%,用于商业的加收200%”。上述负责人说,他们实行动态管理,只在住改商正常营业期间加收物业费,如住户不再营业,按基础价收取。至于如何判定住改商,他说:有的住户家里堆满纸盒,却没有摆床铺,很明了。

  另外,就住改商手续,记者咨询了市住建委产权处,据介绍,小区规划商业配比是一定的,住宅性质若变更为商业,需要经规划部门批准。但住户只是在家经营的话,也无需变更产权。

  市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相关人士表示,在住宅内经营的申请者须提供居委会或业委会出具的证明,表明住改商经过了利益相关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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